备案类型
(一)初次备案
1.申请人通过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该证明长期有效。
(二)备案变更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系统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2.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三)备案注销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四)备案查询
通过审核后,可进入“我的档案”→查询里进行打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