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备案,是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的步,相当于企业已正式跨过门槛步入出口食品监督管理的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海关后续应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
在特定情况下,企业还需要办理其他手续才能顺利出口食品。例如,若企业生产出口的食品种类在输往的境外国家(地区)属于需要实施生产企业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那么企业就需要向住所地海关申请推荐注册;完成推荐并被境外国家(地区)主管部门通过后,企业才具备出口生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