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流程:
步:申请人向县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第二步:受理区政府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颁发车辆经营许可证;不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依法报送上级机关的,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办理流程
1. 企业或个人申请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经审核汇总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审批;
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