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类型
初次申请
申请人通过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备案。
备案变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变更又叫“重新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系统向原备案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备案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注销备案
申请人需要注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通过系统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05结果查询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我的档案”查询并打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