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销营业执照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U盾及身份证复印件;
3.如旧版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个体户执照注销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若决定停止经营活动,应及时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而法人变更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也应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