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后需办:刻章、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开基本户。申请流程:填表、审批、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注册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五)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六)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二级房地产开发质办理标准: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二级房地产开发办理程序:
企业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住建厅,选择办理的事项名称,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选择注册地所在市州后,通过市州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上传规定的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省住建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