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网查);
(二)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开展业务的固定场所不少于 30 平方(现场查看);
(五)开展业务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 1 年);
(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
(七) 有 3 名以上具有相应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1 份
(四)经营场所材料:开展业务的固定场所不少于30平方,经营场所需进行现场查看。
(五)公司章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各 1 份(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有收费项目的,需提供相关项目收费情况的说明或表格 1 份(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六)3 名以上(含 3 名)具有相应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