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备案的经营食品种类
经营食品种类主要包括: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卷烟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
除上述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注: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