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办公场所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