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注销
确认公司税务已注销且公司无异常后,登录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注销公告”模块中点击“简易注销”,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打印后由全体股东签字(自然人股东)或盖章(法人股东),将签好字的承诺书照片按网站要求上传并公示,公示期为20日,第21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书面材料,且30日内必须办结相关业务。且企业仅有一次简易注销机会。
简易注销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普通注销(线上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确认企业本身无限制注销的事项后,登录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注销公告”模块中点击“普通注销”,首先完成清算组备案(普通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人数为两人以上,其中必须有公司股东参与,独资有限公司可以只由一位股东作为清算组成员且为负责人),其次点击网页左侧“债权人公告”,填写相关信息,预览并公示,债权人公告期满45日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材料。
普通注销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报告》
3、通过清算报告的决议(多股东)/决定(独资)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清税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