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注销
不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可以申请“一般注销”,需要完成以下步骤。
步:填写“清算组备案”信息开始清算组备案,备案成功60日(自然日)内(含清算组备案当日)进行“债权人公告”。
第二步:等待 45 天公示日期
债权人公告45天(自然显)后,便可在“注销便利化”中继续申请注销登记。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看公司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公示信息,填写后提交即可。公示满45天后,再次提交资料(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清算报告,身份证法人正反面,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步:等再次审核通过后,带上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