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和现场检查:检验检疫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检查。
4. 获得备案证明:如果企业符合备案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会颁发备案证明。
5. 保持备案证明:企业需要保持备案证明的有效性,并在每次出口食品前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出具出口货物报检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进口国的相关规定。
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企业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和证明性材料,并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手续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和审核,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