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若上传系统的资料不全,则需提交纸质版资料。
(二)变更备案资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变更表若打印需用A4纸,不得手写,内容应如实填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3、经办人授权证明;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自我保证声明应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日期。)。
(三)备案资料形式要求
(1)备案资料完整齐备,备案表填写完整,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2)各项文件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如证明性文件为外文形式还应提供中文译本。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同时提供原文。
(3)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分局报送备案申请材料。
(4)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企业应将原备案凭证交回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提交发生变更的材料。重新备案后备案号不变。
六、办理时限
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当场办理备案或备案变更。
七、联系方式
市局网址
地址: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
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