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要求
公司注销前,必须完成相应的账务清理工作。在所有科目清理完毕与往来清理完毕之后,方可开展工商税务的注销工作。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成立后需同时在报纸进行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对于公司成立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可采取简易注销,在工商局网站上传简易注销公告后,在45个工作日之后前往工商局办理注销。
2、公司注销手续及资料
先去主管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税务注销完毕之后,前往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需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