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修订:“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2013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二、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的许可事项具体什么内容?
答:《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问: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如下: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