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