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投标开放须知
一、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是通过资格预审程序选定的。
二、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
三、只有投标方接到招标方授权的通知时,才能认为其投标方件以被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法人代表授权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资质资格证书
4. 公司简介
5. 施工方案
6. 施工报标、报价预算书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8日
2. 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8日12:00前将投标方案送至xx服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发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单位不论是否中标,投标资料不予返回。
八、对投标单位不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九、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建设单位的领导,如有不同意见应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