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时间(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金验资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5、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6、出资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其余需提供原件);
8、企业章程。
9、指定银行存入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
现在新设立的旅行社,在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上是无法添加出境游业务的,只能添加开展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如果要添加出境游业务经营许可范围,需要国内社经营满二年,并且无经营投诉满足一定申请条件才可以申请增办该资质,不过目前出境游业务许可已经处于停批状态,想新设立出境游业务许可的企业,目前适用的设立方案就是收购一家带有出境游资质的国际社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