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评估及房屋资产评估
根据2023年4月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筑府用地函〔2023〕18号),我县决定征收64.8313公顷土地作为息烽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位于息烽县永阳街道立碑村、永靖镇管田村、马当田村,小寨坝镇盘脚营村、关岭村、高家坝村、石桥村、潮水村,温泉镇尹庵村,养龙司镇坝上村,石硐镇石硐村,九庄镇新街村的集体农用地55.9258公顷(耕地15.9834公顷、园地2.5386公顷、林地33.0984公顷、草地1.2396公顷、其他农用地3.254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2.72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5.8759公顷;原则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380公顷(林地0.03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2463公顷,共计64.8313公顷;作为息烽县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地类以现场核实为准,被征地面积以仪器实地测量和公布为准。
二、征地用途为城镇用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
(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