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的资质办理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及办公场所证明;
3、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岗位证书;
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工程设计的资质办理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办公场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4、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5、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
7、非注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导的非注册人员需提供《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注册或非注册技术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那么,建筑企业施工的资质与设计的资质能否申请?
答案是可以的。去年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工程施工的资质企业与工程设计的资质企业可进行资质“互认”。简单来说即企业具有施工或设计资质,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施工或设计类资质,申请施工的资质与设计资质,可在准备好后报送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