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签署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署。如按本表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或笔进行签名;如手工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或笔进行整齐填写和签名。在线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版。
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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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1 original0副本
线下申请需提交纸质原件1份,使用A4白纸。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名,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名。股东/发起人就是他们自己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于在线申请,系统可以自动合成,或上传电子版的原始图像(打印)。
申请人的
第十六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公司章程、非公司企业法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行的通知》(国家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附录2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说明(2022年版)部分企业登记(备案)材料说明一、公司登记(备案)材料说明[1]企业登记(备案)材料说明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
承诺书通知使用有关文件或居留证明
线下申请需提交纸质原件1份,使用A4白纸。1份原始图像电子副本(打印)供网上申请。
住所使用的有关文件由申请人准备,《告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证事项承诺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
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应当提出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三)住所或主要营业地相关文件;提交《认证事项通知承诺书》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实施认证事项通知承诺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36号(2022年)》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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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出资非货币性财产的,发起人应当提交产权转让完成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