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场地要求
1.成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楼层没有限制;
2.青少年教育培训教学场地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楼层不得高于5层,培训对象中有小学生的不得高于4层。
注意事项:教育机构不得设立在负层中、教学使用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三分之二。
二、消防要求
1.消防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消防检测合格调查,符合规定后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合格的需要整改至合格为止。
注意事项:使用的功能必须与培训类别相符合,比如成人培训的不能招收未成年人等
三、场地证明
1.房屋性质不能是厂房或者住宅;
2.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得低于3年。
注意事项:需提供红本租赁凭证、房产证、场地使用证明(三选其一)。
四、房屋质量
1.物业管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和《房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复印件经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业务章;
2.如无法提供,则需要住建局备案的公司出具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