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2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3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