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修改
申请材料递交食品生产监管科后,进行资料初审,缺少项目的会马上告知并退回补充;不缺少项目的登记录入,形成“生产许可跟踪表”,报送到食品生产监管科长处,由食品生产科长进行任务分配,确定审查组长和审查组成员。
审查组长或审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内容的审查工作,需要补正的问题要一次性提出,通知企业补充完善,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的人员等信息要记录在“生产许可跟踪表”中。材料审查后确认可以受理的,报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受理。
网上申请可以在此同步进行,审核过的材料网上好通过。
核查组、食品生产监管科与申请人、当地局确定现场核查时间,食品生产监管科出具《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工作。
这时候市局或者当地局会通知进行现场审核,准备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