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报告
主要用途:项目开工前完成
一. 什么是节能报告?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号文)第三条和黔发改环资〔2017〕1148号)规定,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二. 为什么要委托的机构来编制节能报告?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及《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办理开工手续的前置资料;选择一众,一众将系统化帮您解决问题,大化缩短项目的节能编制和审查流程,为您节约项目前期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三. 跑部门、跑政务窗口不熟悉流程?
我们提供的服务不是编制报告,而是全方位系统化的流程服务。 一众帮您取得批复后,您再进行付款!
您只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项目备案
(2)项目设计方案、设计说明
(3)项目供水、供气和供电条件
(4)项目主要耗能工序及耗能设备清单
(5)项目主要能源供应协议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