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二、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及条件?
1、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万;
2、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独立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大厦总体消防复印件;
4、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凭证(签订期:三年,以公司名义承租);
5、200万验资报告(带防伪二维码);
6、公司人员名单以及办公设备清单;
审批流程:
一、受理。
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材料。接收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三、决定。
经过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由人才服务中心10日内送达申请人。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