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烟草证需具备这4项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又明确规定不予许可的几项情形;
1、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2、中、小学校周围(目前也包括幼儿园);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3年的;
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发证的决定后,申请人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3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未领取烟草证,并且1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2次以上,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7: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